南方航空的退票规则根据不同的航班类型和购票渠道有所变化。以下是一些较为通用的规则:
1. 购买普通航班机票的乘客可以在起飞前24小时内申请退票。
2. 国内航班可享受无理由退票服务,具体退票规则见下文。
1. 60折(含)以上票价的单程机票退票规则:
起飞前24小时以前退票:按票面价的5%计收。
起飞前24小时内至2小时以前退票:按票面价的10%计收。
起飞前2小时以内退票:按票面价的20%计收。
2. 免费退票和收费退票规定:
原客票为免费退票的情况下,按照原客票使用规定执行退票手续。
若原客票为收费退票,旅客需在航班起飞前24小时取消订座,并提供拒签证明原件。
3. 联程机票非自愿退票规则:
若旅客因天气原因导致航班取消,从而错失后段航班衔接,在同一个运输合同内可办理非自愿退票。如遇特殊情况,请联系南方航空。
4. 国际联程机票首趟时间改签及退票规则:
若首趟航班时间改签,后续航班改签和退票规则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5. 客票全部未使用的退票规则:
退还全部票款及税费,免收退票手续费。
6. 旅客因病退票规定:
旅客因病不能旅行而要求退票,必须在航班规定起飞时间前提出并退座。未按要求退座的按自愿退票处理。
7. 航班起飞后提出退票申请:
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票。
8. 南方航空合作伙伴奖励机票的退票规则:
退票必须在奖励机票的有效期内办理,超出有效期将作废并不退。
退票需到南方航空指定的开办国际客票业务的南方航空直属售票处申请办理。
9. 自愿变更及退票规则:
航班起飞前取消已定妥座位的旅客,可在客票有效期内按规定办理退改手续。
变更:首次变更至2022年6月30日(含)前相同航程的南方航空实际承运航班,免收变更费。
退票: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票。
这些规定适用于南方航空的国内运输旅客,详细规定可能稍有不同,具体情况可咨询南方航空官方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