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库券的背景和发行时间
国库券是国家财政局为了保证国家财政收支平衡而专门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我国从1981年开始对国有企业发行国库券,1982年起面向社会公众发售。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同面额的国库券陆续发行,如5元、10元、50元、100元等。
2. 国库券的兑换期限和利息支付
国库券一般设置一定的兑换期限,持有者可在该期限内到当地人民银行办理兑换。然而,过期的国库券只按照票面上的期限计息,银行并不支付逾期利息。这意味着即使持有者在兑换期限后仍持有国库券,银行也不会回收。
3. 国库券只能到指定机构兑换
国库券的兑换只能到特定机构进行。一种方式是委托发行银行设置的常年兑换点进行兑换,另一种方式是到财政局的国库管理部门进行兑换。根据规定,国库券只按照票面进行兑付,而不计算逾期利息。
4. 国库券在收藏市场的回收价值
过了兑换期限后,银行不再回收国库券,而是流入了收藏市场。对于喜欢钱币收藏的人来说,如果5元国库券的品相良好,没有残缺,看起来新旧程度相对较高,那么在收藏市场上有一定的回收价值。
5. 银行回收过期国库券的利息计算
如果持有者在国库券兑换期限后仍持有国库券并希望进行兑换,那么银行只会按照票面上的期限计息,不支付逾期利息。例如一张十元的国库券,计息期限为3年,即使按照10%的利率来计算,最终的利息也只有十几块。
6. 因特殊原因提前回收国库券
国库券一般不能提前兑现或退回本金,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持有者可能需要迫不得已地提前回收。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银行或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来处理此事。
7. 过期国库券的兑换方式
对于1989年发行的国库券(实物国债)等已经过期的国库券,可以拿到银行去兑换。根据财政部规定,各类到期国债利息均按照单利计算,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国债兑付由原售出机构负责。
8. 回收国库券的市场交易
在市场上,也有一些回收国库券的机会。有些机构会高价上门回收国库券,回收材质不限,且回购价格一般在每张9元左右。持有者可以选择将国库券卖给这些回收机构。
国库券在银行的回收期限约为三年,过了兑换期限后,银行不再回收国库券。持有者仍可以到当地人民银行进行兑换,但只按照票面上的期限计息,不支付逾期利息。对于过期的国库券,可以拿到银行进行兑换,财政部规定国债兑付由原售出机构负责。同时,市场上也存在回收国库券的机构,持有者可以选择将国库券卖给这些回收机构。因此,对于国库券的回收问题,持有者需要对兑换期限、利息支付和市场回收等相关内容有所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