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和促进厦门市产业引导基金的设立和运作,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政府支持领域和产业而制定的一项管理办法。下面将对相关内容进行总结和详细介绍。
1. 引导基金的范围和适用
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厦门市引导基金、引导基金投资的各参股子基金以及引导基金直接投资的厦门市拟重点扶持发展的产业企业。
国家法规依据:本办法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并结合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2. 引导基金的设立和运作
分离管理模式:引导基金采取决策、评审和日常管理相分离的管理模式,确保运作的专业化和高效性。
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本办法旨在更好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政府支持领域和产业发展。
3. 子基金投资的范围和计算方式
投资范围:子基金投资于注册地为厦门市的企业,并且还包括从外地引入并迁移至厦门市,实际在厦门市经营并产生纳税的企业。
投资额计算:子基金投资于厦门市企业的投资额计算包括子基金投资于注册地为厦门市的企业,以及子基金投资于从外地招商引入后迁移至厦门市的企业,并且该企业在厦门市实际经营产生纳税。
4. 思明科技创新创业基金管理
目的和管理方式:为促进思明区科技创新发展,规范思明科技创新创业基金的管理,保障资金安全运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扶持相关产业发展。
相关规定依据:该管理办法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政府投资有关文件,对思明科技创新创业基金的管理进行详细规定。
5. 产业子基金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办法
管理机构选择:产业子基金的管理机构可以是已经在运行的专业投资管理机构,也可以是专门为管理申报基金设立的机构,但需要在引导基金批复参股产业子基金方案后完成设立。
产业子基金的管理:厦门市产业引导基金设立产业子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详细规定了产业子基金的管理机构、运作方式和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内容。
通过以上内容的总结和详细介绍,可以了解到厦门市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设立和运作方式,以及子基金投资的范围和计算方式等具体规定。这些规定旨在提高财政资金利用效率,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政府支持领域和产业发展,并推动思明区科技创新发展等。这些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推动厦门市产业的发展和经济的持续增长。